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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作者: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12/7 阅读:1189次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基层治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安排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56号)、《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黔民发〔2022〕17号)工作要求,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州“十四五”期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社区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力量作用进一步发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逐步加快,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社区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黔南州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推行村级组织为民服务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不断健全和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

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圆满完成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1431个村(社区)依法有序建立健全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自治组织实现全覆盖。“十三五”期末,全州有城乡社区工作者7257人,平均年龄48岁。规范群众自治、民主协商、社会参与等议事制度,100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00落实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务公开等民主自治制度。设立村(居)民议事厅、议事长廊等,议事基础进一步夯实,群众参与议事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事管委”“组管委”7724个、群团组织2531个,延伸治理触角。城乡社区划分网格12609个,配备网格员12824人,网格覆盖率100,有效发现化解群众矛盾诉求。将“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延伸到小区,社区综合治理难题得到集中整治。配备村级警务助理1631名、法律顾问544名,“一村一警务助理”“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村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

社区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析置街道3个、设置安置社区54个,优化调整村(社区)78个。累计投入1170万元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示范项目建设117个。在全州109个乡镇(街道)配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431个村(社区)设立综合服务站,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设办事服务大厅(一厅八室),实现公共服务“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落实便民服务。村(社区)办公阵地、社区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干部薪酬待遇得到有效保障,办公环境明显改善。社区治理示范建设取得实效,福泉市牛场镇获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命名;贵定县入选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获国家级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省级命名82个;获省级命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示范村(社区)202个。

社会力量作用进一步发挥。“十三五”期末,全州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174家,其中社工机构17家。社会组织参与助力脱贫攻坚2000余次,累计投入款物12678.92万元,帮助贫困群众2.1万余人。推进建立社区社会组织898个,直接面对群众开展各类服务,助力社区治理。实名注册志愿者41.84万人,注册志愿服务团体2800余个,累计志愿服务时长203.75万小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管理服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社工黔行”项目等8个,投入资金198万元,开展小组活动129次,服务群众4650人。工会、妇联、团委、统战、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县乡村的“三级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不断拓宽。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黔南州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和发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区服务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不顺畅,部门联动不足,乡镇(街道)社会治理任务重、职权小、资源少,服务管理滞后于社区服务需要;社区工作“行政化”严重,自治功能弱化。县(市)、乡镇(街道)与城乡社区职责权界尚需厘清,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站为平台、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综合管理体制建设还需强化。二是社区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社区服务供给与社区居民需求不匹配,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部分社区服务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落实有差距,社会服务类、社会福利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数量不多,社工机构少,培育发展缓慢,提供专业化服务能力不足。志愿服务必要经费短缺,志愿服务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活动成效不明显。三是社区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城乡和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资源禀赋各不相同,部分城乡社区阵地建设相对滞后,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服务网点不能完全适应城乡社区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四是社区服务信息化水平总体偏低。信息化手段利用率不高,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在建立社区资源库、居民需求档案、服务群众项目目录等方面不够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化功能还不够健全,服务管理资源、技术手段尚未得到有效整合,社区服务管理扁平化、网格化、信息化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五是社区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专业社工人才在社区工作者中的占比不高,服务城乡居民的专业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总体不足。

第三节 发展机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奋力在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的关键时期,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契机。首先,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立足新时代新形势发展要求,创新社区服务的新路径。国家、省级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要决策部署,为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和社区服务机制创新确定了方向。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成果的重要路径。其次,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回应群众关切的新需求。随着城镇化进程深入推进、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社区在社会服务管理,维护和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人民群众对个性化、多元化社区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快推动城乡社区服务提质增效,加快社会治理创新步伐,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城乡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第三,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增强社区服务供给,找准社区服务定位的新举措。随着社会资源不断下沉社区,社区不断自我更新发展,社区资源力量集聚越发丰富。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引导、拓展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探索社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途径,理顺社区人、财、物、责、权、利等各种关系是城乡社区服务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聚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建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新时代对城乡社区服务作出的新定位。第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城乡社区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抓手。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推动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抓手。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相关工作部署,围绕“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要求,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城乡社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增进城乡居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化便民利民服务,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增强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机制,构建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设施完备、供给充分、主体多元、衔接有效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让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奋力开创“生态之州〃幸福黔南”新未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把握正确方向。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和带动城乡居民广泛参与社区自治和服务活动,使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坚持以民为本,提升供给能力。以城乡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实现社区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网络有效覆盖。引导城乡居民参与政策制定、项目设计、服务供给和绩效评估,促进城乡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的精准对接,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精细化服务。

——坚持多元参与,形成整体合力。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深入落实群众主体作用,有效践行法治保障作用,探索运用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拓宽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促进资源力量整合汇聚,形成治理合力。

——坚持城乡统筹,整体有序推进。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服务供给,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全方位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分类指导,探索创新发展。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鼓励、支持基层立足地方实际,探索改革、积极实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完善服务内容,丰富服务载体,优化服务方式,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模式。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结合黔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更好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主体协同联动作用,到“十四五”期末,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更加优化,实现政府主导、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业态更加丰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功能布局更加科学。以服务全龄人口为方向,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为重点,以社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志愿服务为依托,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深度融合。扩大社区公共服务、强化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和志愿服务有效供给,提高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专栏1 黔南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

指 标

2020年

基数值

2021年

完成值

2022年

目标值

2023年

目标值

2024年

目标值

2025年

目标值

?

属性

1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

?

2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

?

?

?

?

3%

?

?

5%

?

?

7%

?

?

≥10%

?

?

预期性

?

?

3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方米)

?

?

?

?

30

?

?

30

?

?

30.5

?

?

31

?

?

31.2

?

?

预期性

?

4

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

?

0

?

0

?

7%

?

50%

?

80%

?

100%

?

预期性

5

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个)

1

3

5

7

9

10

预期性

6

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个)

1

1

2

3

4

5

预期性

?

7

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

作者(人)

?

15

?

15

?

15

?

16

?

17

?

18

?

预期性

第三章?重点任务

第一节 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制

健全党建引领机制。推进以县(市)党委统筹谋划、政府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有效运转。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为主导,其他组织协同配合,分层、分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社区治理联席会议机制、社区治理工作协商机制等,坚持将党建引领贯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全过程。推动符合条件的网格、村(居)民小组(小区、楼栋)建立党支部或划分组织体系,强化党对社区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制度,落实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制度,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到村(社区)为群众开展服务,以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表率作用,有效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带领群众共同参与社区治理。

健全民主自治机制。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依法规范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覆盖建立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等配套组织,强化自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服务精细化。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机制制度并促进作用发挥。规范设立村(居)务公开阵地,落实村务公开“五规范一满意”。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化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广泛运用议事会、恳谈会、院坝会、广场问政会等有效形式,组织群众说事、议事、主事、管事,激发自治活力。全面落实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的民主议事协商制度,推动城乡社区广泛建立健全议事协商组织、明确议事协商主体、规范议事协商程序、丰富议事协商形式,常态化开展议事协商活动,有效落实议事协商成果。深入落实“四议两公开”,发展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民主协商,以畅通有序的民主参与,保障城乡居民依法管理社区事务。

健全多方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社区与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有效运转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社工室,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有力整合社区属地优势资源力量助力社区治理。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建设,打造务实管用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力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粘接。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立县级《政府购买村(社区)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村级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指导性目录,由县乡政府依法购买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力量承接社区治理购买服务事项鼓励制度,吸引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承接政府关于社区公共事务服务。

健全减负增效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精神,探索以清单制规范村级各类工作事项,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分类办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强化村级组织兜底服务功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严格规范村级组织各类表格填报频次。清理整合面向村级组织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按规定精简村级工作机制,规范村级挂牌。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依法依规压减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规范出具证明工作。完善村级组织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制度并抓好执行落实。深入推进村级组织权责明晰,为村(社区)干部松绑减负,保障回归自治本位,更好服务群众。

专栏2社区共建共治行动

  1. ?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以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其他群众自治组织为辅助的村(社区)治理组织体系,保持100%全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制度,落实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制度,为群众开展服务。


2.?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建立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推进自治规范化。逐步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张清单”工作

制度,推进社区有效连接资源,合力服务群众。到2025年,50?城市社区完成清单建立。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完成率分别达10%、30%、40%。

3.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行动。培育发展一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并引导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到2025年,全州每个社区和村

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分别达10个和5个以上,其中2022年分别达5个和2

个;2023年分别达7个和3个;2024年分别达9个和4个。

4.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健全完善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平台,以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交流活动服务。到2025年,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覆盖率达90%,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覆盖率分别达80%、85%、87.5%。

5.社区社会工作推进行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社会工作服务。2022年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覆盖率达50%,到2023年达80%,2024年实现全覆盖,2025年持续巩固成效。

第二节 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内容

完善为民服务内容。聚焦“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项目进一步向城乡社区下沉。重点强化社区托育、养老、助残、就业、医疗、教育、救助、文体等服务供给,加强兜底服务能力及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护。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儿童之家建设,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探视、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指导政策,推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协同发展。支持县(市)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鼓励有效利用闲置的集体房屋、乡村校舍等设施,在达到相关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改造用于开展养老服务。开展社区助残康复服务,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及各类支持服务,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增强社区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能力,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防疫等工作。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劳动就业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扩大文化、体育、科普、法律等公共服务供给,提升社区为民服务水平。

完善便民服务内容。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生活圈”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圈”建设,提升社区生活服务便利化水平。城乡社区落实政务代办服务,建强社区兜底性便民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区便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和物流、快递、资源回收、家政服务等商业网点服务辐射所有城乡社区,鼓励发展各类与群众生活相关的社区服务业,促进各类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鼓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围绕社区居民普遍关心关注的社区治理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出台改革政策、推行试点改革,解决居民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推动职能部门与有物业服务的社区“两委”、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协调协作机制并有效运转,着力改善居民与物业企业矛盾纠纷突出性问题。在居民集中居住数量相对较大但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区,探索推动社区“两委”代管、组建群众自治组织自管等方式解决公共事务管理服务问题。因地制宜探索城市社区停车管理改革,积极改善停车难突出问题。

完善安民服务内容。健全完善“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机制,促进作用发挥,延展城乡社区治理触角,加强群防群治。深化社区警务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联防联治。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风险监测、组织体系、响应能力、处置能力建设。分类分批推进村(社区)建立应急管理服务站、应急物资储备点、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风险评估,重点优先推进自然灾害频发、灾害隐患多、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等村(社区)全覆盖建立“一站一点一队伍”。抓好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应急广播体系。在村(社区)强化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卫生健康、自然灾害防治等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应急日常演练,提高城乡社区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法治保障,推动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覆盖城乡社区。强化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服务。落实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政策,整合资源推动社区不断强化心理疏导、关系调试、社会融入、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电信诈骗、养老诈骗打击整治工作,努力实现社区治理基础不断夯实、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问题处置能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专栏3 社区服务提升行动

1.?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保护工作站、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支持县(市)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在城市社区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和社区儿童之家。到2025年,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分别达90%和80%。每季度对散居孤儿实地探访率达到100%。到2025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社区探访率达100%。

2.?社区养老服务行动。到2025年,所有街道按照相关标准建设一所嵌入式养老机构。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60%,科学开展乡镇养老机构撤并整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覆盖率分别达40%、60%、80%。打造示范性农村幸福院

48个。争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3.?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到2025年,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90%以上,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接受服务率分别达75%、80%、85%。辅具适配服务率达90%以上,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适配服务率分别达75%、80%、85%。

4.?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

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城市务工流动人口、生育

后再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

5.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每个社区配建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

6.社区教育服务行动。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村(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到2025年治

理城镇配套小区幼儿园20所以上。

7.社区文化服务行动。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保持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覆盖率100%,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统筹开展各类常态化文明实践活动。

8.社区体育服务行动。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强村(社区)全民健身站(点)建设。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基层、进农村活动。到2025年,实现城乡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9.社区科普服务行动。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预防诈骗、适应数字社区生活的能力。扎实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增强社区群众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

10.社区法律服务行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到2025年,每村至少培养10名“法律明白人”,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完成5人、7人、9人。

11.社区应急服务行动。加强风险评估,分类分批推进村(社区)应急管理服务站、应急物资储备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宣传且每年开展1次宣传活动。

12.完整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按照“样本先行,示范推动”的思路,启动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建立绿色社区创建评定标准和考评机制;到2022

年,都匀市建成2个完整绿色社区,其余县(市)至少建成1个完整绿色

社区。到2025年,实现县城(市区)完整绿色社区全覆盖。

13.平安社区建设行动。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建设。推进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配备必要装备设施,推进“平安村(社区)”建设。

第三节 强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

强化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建立乡镇(街道)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管理机制,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基础平台,进一步聚合政府各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服务事项和服务资源,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基本要求,大力推进社区“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代办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评价制度、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执行落实覆盖所有村(社区)。结合服务人口规模、群众需求结构和服务半径等,合理设定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运行经费,保障有效运转。

强化城市社区服务功能。科学合理布局城市社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站、网、点),建立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主体,其他专项服务设施、站(网、点)为补充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将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予以保障,全面落实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面积达标。落实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实现居住小区水、电、气、讯等设施配套完备。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工程、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老旧小区释放闲置空间开展社区服务。对小区、楼宇、商圈等区域公共服务用地进行清理整合,建设区域性党群服务站点。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毗邻建设,逐步开展社区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

强化农村社区服务功能。鼓励整合利用闲置场地发展社区服务。整合利用现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乐园、体育健身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备规模适宜的群众休闲场所。推动农村社区整合资源合理规划红白喜事等群众公共活动场所,统筹布局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电商平台等强化农村社区农产品购销、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推进村级办公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一室多用”综合功能。根据村级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和结构、生产生活半径等因素,合理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新规划建设的村级综合服务站,按照服务人口和功能需要合理确定建筑规模及地理位置,保障有效发挥辐射服务作用。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站,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强化安置社区服务功能。推进有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建立劳务合作社,帮助搬迁劳动力链接就业资源,解决就业需求。探索引导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落户安置区,更好解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问题。鼓励和支持安置社区自行成立物业服务机构,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有效发挥工青妇组织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作用,引导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深化开展宣传和教育引导,全面提升搬迁群众社区融入、自主发展能力。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安置社区养老、儿童等功能设施建设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标准化配备医疗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教育设施,强化安置点警务力量配备,深化“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优化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建设,有效满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专栏4 社区功能提质行动

1.?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优化行动。逐步健全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社区便民设施等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满足15分钟生活圈各项需求。新建住宅小区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与住宅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乡镇(街道)

党群服务中心、城市社区便民服务站面积分别不低于1000平方米、800平方米。

2.?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提升行动。鼓励因地制宜通过置换、租赁、调剂使用、整合利用闲置资产等方式优化村级便民服务站。到2025年,

所有村级便民服务站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3.?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有效统筹各级各类项目、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优化建设综合服务设施,2025年按照每百户31.2平方米的标准实现全覆盖。

4.“百千万”为民便民安民社区服务能力建设行动。根据省级模范村(社区)、优秀村(社区)、合格村(社区)评估标准,到2025年,全州每个县(市)建设完成2个以上“模范村(社区)”、15个以上“优秀村(社区)”,所有村(社区)达到“合格村(社区)”水平。


第四节 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方式

巩固传统式服务。完善上门服务,依托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及楼栋长熟人熟事优势,有效开展服务对象信息收集、服务需求征集、服务问题反馈、服务资源链接等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巩固“背篼干部”“快递干部”等为民服务品牌,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干部走访联系群众制度。规范集中服务,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严格按照《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提供集中便捷的办事服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促进社区服务规范开展。发展网格服务,充分运用网格员、联户长统管优势,有效拓宽城乡社区服务覆盖面,延展服务触角,推进社区服务工作抓实抓细。

推进信息化服务。充分运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逐步推进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设备配置,完善城市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推广应用贵州省集约化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整合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推进基础信息一次性采集、多方利用。探索基于智慧黔南综合平台,本地化部署并推进各类社区综合信息服务类平台有效整合、互通互联,整合社区治理、小区管理、公共便民服务等专项应用,促进社区管理和服务向集约化方向发展。开展5G网络试点工作,逐步推动网络覆盖由城市向农村延伸。

探索智能化服务。探索推动社区教育、医疗、养老、卫生和文化等社区公共服务设备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为城乡居民提供“实时在线”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服务。探索以身份识别为核心的智能感知技术在社区管理服务中进行应用,推进自助服务站、自助图书馆、自助便利点等基础设施拓宽布局。通过智能化手段提升社区治安防控等工作水平。探索开展“网上居委会”建设,搭建居民自治便捷网络平台。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的智慧社区。


专栏5社区智治促进行动

1.?集约化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行动。推广应用贵州省集约化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到2025年实现所有村社区)对平台场景功能应用全覆盖。

2.?智慧社区试点建设行动。“十四五”期间,争取省级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3个以上。各县市)每年选取1个以上社区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建设。

3.?社区政务服务推进行动。推进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网络布

到2025年覆率达100%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覆盖别达7%、50%80%

第五节 建强城乡社区服务队伍

优化干部选配管理。拓宽村(社区)选人渠道,有效运用选派、招考、聘用等方式,选配优秀人才到村(社区)任职。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创业。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强化开展村(社区)后备人才储备,建立人才储备库。综合考虑社区服务半径、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选齐配强村(居)民小组长、楼栋(院)长。全面建立健全和执行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县级备案制度,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制度、述职制度。

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开展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村(社区)干部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的教育培养机制。根据“全员、精准、有效”任务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采取“五个一批”培养方法,通过“州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乡镇兜底培训、部门补充培训”的培训方式,强化开展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教育培训。支持和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定和学历教育,接受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培训。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助推“四共社区”建设,不断促进民族团结、共治共荣。

落实保障激励制度。严格落实省级关于村干部“345”待遇保障政策,贯彻执行《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村干部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落实“三岗十二级”薪酬待遇保障。有序推进落实政金合作黔南宜居“聚保增”改革政策,为村(社区)干部缴纳社会保险、建缴住房公积金,逐步提高缴存比例。抓好省级《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贯彻落实,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选拔聘用、待遇保障、教育培养、考核评价、关怀激励、管理监督等制度机制,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从业保障,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贯彻落实《黔南州加强和改进社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解决好社会工作人才身份待遇问题,健全职业发展路径,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专栏6社区人才培育行动

1.?社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20229月底前,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新任干部实行全员轮训。2022年后,县级每年对已参加省州培训外的村社区“两委”常务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全员普遍培训1遍以上,村党组织书记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其他

成员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

2.?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育行动。鼓励和引导广大社区工作者参加培训和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力争到202515?的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完成率分别达3%5%、10%

3.?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到2025年,每个社区至少在全国志愿

服务信息系统注册1支志愿服务队伍。实名志愿者注册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8?以上中2022年20232024年完别达10%13%16%。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实名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

达到70%

4.社区工作者队伍壮大行动。到2025年,城市社区实现每万名城镇

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量不少于18人,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达15人、16人、17人。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党委、政府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全面谋划部署,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整体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县(市)、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规划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第二节 完善政策扶持

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落实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用地、用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的,应给予优先保障;闲置的宾馆、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等政府资产,优先用于社区养老、社区服务等兜底性、公益性服务事业。落实城乡社区公益类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

第三节 推进制度建设

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指导城乡社区依法自治工作规则、社区服务标准、社区依法自治事项目录、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目录、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社区工作者管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并抓好执行落实。

第四节 加大资金投入

以县(市)为单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村(社区)日常运转经费保障及动态调节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强化资金统筹,加大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力度。扎实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切实为社区减负增效。采用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节 强化考核评估

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估。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州、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由州、县民政部门会同发改及有关部门做好规划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定期开展监测评估或专项评估,保障规划科学有效执行。


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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