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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作者: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12/7 阅读:3007次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基层治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安排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56号)、《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黔民发〔2022〕17号)工作要求,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州“十四五”期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社区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力量作用进一步发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逐步加快,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社区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黔南州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推行村级组织为民服务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不断健全和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

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圆满完成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1431个村(社区)依法有序建立健全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自治组织实现全覆盖。“十三五”期末,全州有城乡社区工作者7257人,平均年龄48岁。规范群众自治、民主协商、社会参与等议事制度,100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00落实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务公开等民主自治制度。设立村(居)民议事厅、议事长廊等,议事基础进一步夯实,群众参与议事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事管委”“组管委”7724个、群团组织2531个,延伸治理触角。城乡社区划分网格12609个,配备网格员12824人,网格覆盖率100,有效发现化解群众矛盾诉求。将“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延伸到小区,社区综合治理难题得到集中整治。配备村级警务助理1631名、法律顾问544名,“一村一警务助理”“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村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

社区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析置街道3个、设置安置社区54个,优化调整村(社区)78个。累计投入1170万元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示范项目建设117个。在全州109个乡镇(街道)配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431个村(社区)设立综合服务站,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设办事服务大厅(一厅八室),实现公共服务“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落实便民服务。村(社区)办公阵地、社区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干部薪酬待遇得到有效保障,办公环境明显改善。社区治理示范建设取得实效,福泉市牛场镇获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命名;贵定县入选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获国家级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省级命名82个;获省级命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示范村(社区)202个。

社会力量作用进一步发挥。“十三五”期末,全州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174家,其中社工机构17家。社会组织参与助力脱贫攻坚2000余次,累计投入款物12678.92万元,帮助贫困群众2.1万余人。推进建立社区社会组织898个,直接面对群众开展各类服务,助力社区治理。实名注册志愿者41.84万人,注册志愿服务团体2800余个,累计志愿服务时长203.75万小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管理服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社工黔行”项目等8个,投入资金198万元,开展小组活动129次,服务群众4650人。工会、妇联、团委、统战、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县乡村的“三级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不断拓宽。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黔南州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和发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区服务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不顺畅,部门联动不足,乡镇(街道)社会治理任务重、职权小、资源少,服务管理滞后于社区服务需要;社区工作“行政化”严重,自治功能弱化。县(市)、乡镇(街道)与城乡社区职责权界尚需厘清,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站为平台、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综合管理体制建设还需强化。二是社区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社区服务供给与社区居民需求不匹配,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部分社区服务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落实有差距,社会服务类、社会福利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数量不多,社工机构少,培育发展缓慢,提供专业化服务能力不足。志愿服务必要经费短缺,志愿服务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活动成效不明显。三是社区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城乡和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资源禀赋各不相同,部分城乡社区阵地建设相对滞后,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服务网点不能完全适应城乡社区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四是社区服务信息化水平总体偏低。信息化手段利用率不高,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在建立社区资源库、居民需求档案、服务群众项目目录等方面不够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化功能还不够健全,服务管理资源、技术手段尚未得到有效整合,社区服务管理扁平化、网格化、信息化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五是社区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专业社工人才在社区工作者中的占比不高,服务城乡居民的专业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总体不足。

第三节 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