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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优秀青年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www.0854job.com 时间:2013/8/16 阅读:2166次

 各产业园区(实验区)党工委,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直各工作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科级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现将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优秀青年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3〕4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推荐1名初步人选,并于2013年8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进行初审。
联系电话:3226299
 
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2013年8月14日
 
 
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优秀青年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都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州属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13〕12号)和州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州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南党发〔2012〕16号)文件精神,结合《黔南州优秀青年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南人领发〔2009〕5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青年人才的选拔管理和素质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州优秀青年人才推荐选拔和入库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州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在黔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区、农村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
二、推荐名额
各县(市)各推荐3名候选人;州直各单位、都匀经济开发区根据本单位实际推荐3名以内候选人。对拟超出推荐名额的,请事先将推荐人选材料报经州人才办初审同意后再正式报送。
三、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其他推荐条件参照黔南人领发〔2009〕5号文件有关规定。要注重推荐我州实施“5个100工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人才和非公经济组织领域中表现突出的的青年人才,并向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的优秀人才倾斜。
四、推荐要求
1、各县(市)推荐评选工作及推荐人选材料的报送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条件,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
2、以被推荐人选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在州内作出的业绩成就为主,进行推荐评价。
3、《黔南州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意见”栏,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州直单位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盖章。“呈报单位意见”栏,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分别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都匀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盖章;州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盖章。“突出科研成果及贡献事迹”栏,填写内容力求精炼。申报表可在电子邮箱qnzrcb@163.com下载(密码rcb8223883)。
4、各地各单位请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推荐人选报告1份(2000字左右,双面打印)、推荐人选花名册1份、主要事迹浓缩材料30份(不超过800字,双面打印)及有关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单位需加盖公章)等报州人才办,逾期不再受理。推荐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附件: 
1、黔南州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
2、黔南州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花名册
 
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
2013年8月7日
来源:www.0854jo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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