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适当放宽标准进行录用: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无违法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2M以上符合军人体重标准(IBM),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黔南州内户籍;
4、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用
(1)退伍军人(尤其是消防退伍军人);
(2)参加贵州省消防学校全日制学习,取得文凭者;
(3)取得国家计算机操作使用等级资质证书者;
(4)获得县级以上运动会奖励证书,具有田径、球类特长者;
(5)获得国家等级厨师资格证者;
(6)获得B1级驾驶证书,具有两年以上大车驾驶经历,未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者,特别优先,可以放宽部分条件。
二、岗位及待遇
1、驻勤消防员,主要协助公安现役消防员执勤、作战和日常,一经录用,分配在驾驶员、通讯员、战斗员、炊事员、文书等岗位。
2、驻勤消防员待遇除缴纳五险外,每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每年享受100元的自然增资。
3、驻勤消防员采取24小时驻勤工作制度(分别住宿在市消防大队下属三个中队)和周轮休制度(工作一周轮休一周)。
三、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2月28日)。
报名地点:都匀公安消防大队(开发区阳光后)。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义务兵、退伍士官须持民政局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上述人员均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违法受处罚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公安消防大队按规定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
1、面试与心理测试
2、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