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黔南州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
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精神,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适用范围。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实施期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办理流程。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所属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四、资格认定。
各县(市)要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审核。各级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时,应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补缴费款。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缓缴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六、待遇处理。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黔南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黔南州 | 电话 | 0854-8253449 | 0854-8228823 |
地址 | 黔南州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保窗口 |
都匀市 | 电话 | 0854-8224002 |
|
地址 | 都匀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2楼社保窗口 |
贵定县 | 电话 | 0854-5312895 | 0854-5233014 |
地址 | 贵定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窗口 |
长顺县 | 电话 | 0854-6824711 |
|
地址 | 长顺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1楼 |
惠水县 | 电话 | 0854-6226791 |
|
地址 | 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 |
福泉市 | 电话 | 0854-2219805 | 0854-2218383 |
地址 | 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7号、8号、13号综合窗口 |
独山县 | 电话 | 0854-3473091 |
|
地址 | 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D区4—10号窗口 |
三都县 | 电话 | 0854-3921250 |
|
地址 | 三都县政务服务中心10号综合窗口 |
龙里县 | 电话 | 0854-5637739 | 0854-5632295 |
地址 | 龙里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10-12号综合窗口 |
平塘县 | 电话 | 0854-7231583 |
|
地址 | 平塘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1-3号窗口 |
瓮安县 | 电话 | 0854—2789691 |
|
地址 | 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1楼社保窗口 |
罗甸县 | 电话 | 0854-4801030 |
|
地址 | 罗甸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社保窗口 |
荔波县 | 电话 | 0854-3611777 |
|
地址 | 荔波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A区10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