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3〕65号)及《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办工作的通知》(惠人社通〔2022〕16)精神,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当期实际缴费数额的1/3(缴费基数不得超过上年度省在岗平均工资)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外,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为准。
经各镇(街道)初审、公示,县就业局审核、县人社局复审通过,拟对2021年度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拨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拟补贴人数61人,拟补贴金额共计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玖佰贰拾壹元肆角贰分(¥146921.42元),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申报人员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监督电话:
0854-622106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0854-6532966(县就业局职业介绍股)
附件:
2021年惠水县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台账.xlsx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