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工业和信息化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矿产品税费征收临时协管员简章》的规定,全志刚等6人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县工信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拟决定聘用,现予公示,公示结束按简章规定报批。公示期7个工作日(从2013年 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7日下午18: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联系电话:
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 0854--2621153
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监察室 0854--2620805
瓮安县工信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