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乡(镇)教育办公室及乡(镇)中学进行调整: 将原14个乡(镇)教育办公室调整为6个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撤除草原初中、三元初中、谷脚中学、水场中学并入龙里县第三中学;撤除巴江中学并入 洗马中学。为做好撤除学校、教办教师分流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分流原则
1、人随事走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考核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分流途径与方式
1、草原初中、三元初中、谷脚中学、水场中学教职工及乡(镇)教办工作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择优方式分流到龙里县第三中学。
2、巴江中学教职工整体划转到洗马中学,不进行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未被分流到第三中学的,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其他镇(街道办事处)教办或中学(原则上学校教师调整到其他中学,教办人员调整到其他学校或教办)。
三、接收分流人员岗位安排
1、第三中学接收分流教职工岗位118个,其中:教师岗位108个、教辅岗位6个、管理岗位4个(详见《龙里县第三中学接收教师分流职位表》)。
2、洗马中学接收分流教师岗位16个(从巴江中学整体划入)。
四、分流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近五年未受到县教育局及以上通报批评及党纪政纪处分。
3、教育教学能力较强、业绩突出。
4、近十年(2004至201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资格要求:
(1)教师岗位原则上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教师任职资格(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学历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具体要求参见《龙里县第三中学接收教师分流职位表》)。
(2)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原则上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多媒体管理员岗位学历大专以上,具体要求参见《龙里县第三中学接收教师分流职位表》)。
五、分流程序及办法
1、报名。教师自愿申请、报名。对符合条件不申请分流的教师,由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整到其他学校。
报名时间:2014年8月3日至2014年8月5日。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
报名要求:符合分流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申请1个职位。报名须填写《龙里县第三中学教师分流申请表》一份,并经学校审核盖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费:报名时交考务费100元。
2、组织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8日到县教育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4年8月9日上午9:00—11:00(语文科:9:00—11:30)。初中统考学科的学科教师岗位考试范围为初中学科相关知识;非统考学科的学科教师岗位(音乐、美术、体育、信息)与教辅岗位、管理岗位考试范围为报考岗位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确定拟分流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领导小组审核,提出拟分流人员。
4、考核考察。对拟分流教师年度考核情况、受处分处罚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进行考核考察。
5、确定正式分流人员。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考察情况,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正式分流名单。
6、公布结果,办理调动手续。
六、考点设置
考点主任:潘 华
副 主 任:刘红梅
监 督:陈家元
成 员:何德发、罗黔丽、田文祥、吴永文
考点工作人员:洪 琴、陈必欢、郑绍燕、张桂英
保 卫:2人
医 务:1人
考试地点:龙里县第四小学
七、组织领导
成立龙里县第三中学接收教师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越飞
副组长:肖 红
成 员:宋跃东、岑 红、陈明裕、陈 丽
潘 华、刘红梅、罗黔丽
巡 视: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龙里县教育局,罗黔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分流工作在县教师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纪律与监督
教师分流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治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请各乡(镇)教办、学校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和相关工作,确保此次初中学校、教办教师分流工作顺利实施。
1、各撤并初中学校及分流人员要认真阅读方案,准确把握考核分流政策,掌握考核选调的程序、时间和办法。
2、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认真审核分流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考核材料、依据,不得弄虚作假。有提供虚假依据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3、分流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分流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
1.龙里县第三中学教师分流申请表
2.龙里县第三中学接收教师分流人员职位表
龙里县第三中学接收教师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