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州直企事业 开展就业见习招聘简章
作者:www.0854job.com 时间:2014/11/8 阅读:721次
为继续做好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4〕129号)文件精神,结合州直企事业单位对就业见习岗位需求的实际,现组织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一)招聘对象
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象为毕业两年内(2013届、2014届)尚未就业的省内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外州籍毕业生)也可参加。
(二)名额
州直企事业单位计42名。
二、见习地点
州直企事业单位(见附件1)。
三、见习待遇
见习期为3个月至一年,就业见习期间,就业见习学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州“引导办”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节假日不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都匀市文峰路23号)。
2、要求。
现场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填报《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2份(见附件2),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招聘学生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参加招聘学生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材料,每人只能填报1个就业见习岗位并填报是否服从调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招聘学生本人填写。
(三)体检
报名结束后,由州“引导办”统一向就业见习单位进行推荐,并组织确定就业见习的学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上岗
州“引导办”对就业见习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派遣至就业见习接收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管理
就业见习学生的管理由州“引导办”和就业见习单位共同进行管理。
联 系 人:邝莹、楚磊
联系电话:0854- 822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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