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龙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作者:黔南人才网 时间:2016/7/28 阅读:496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范围主要涵盖近年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政策制度(具体见附件《2016年度贵州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指导表》)。
2016年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形式开展,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验证:
打开贵州省会计继续教育(http://www.gzczkj.com)后,凭姓名及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后,确认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已经调转的,按新管理部门确认)。建议先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再“购买继续教育课程”。
2、选择年度:
持证人员需根据自己的继续教育情况选择年度,如果之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需要从办证年度下一年开始补学。
3.单位团队报名:
单位集体报名的,点击“团队报名”,按操作步骤导入单位需要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信息(姓名、证件号、学习年度)。
4.选择教材或发票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缴费成功后,即可凭身份证原件到县财政局执法大队领教材,因营改增原因,需要发票的学员需先在网上索取后,直接快递送达。
(2)快递送达:网上缴费成功后,直接由快递公司直接送货上门。选择快递送达的,需填列详细的收货地址。
5.购买缴费:
选择年度后,点击“确认所选课程”按钮进入到支付页面,选择一种适用您的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在线支付、现金支付)按支付流程付费。
6.选课学习:
根据所学年度课程,点击“进入学习”进入“课程学习”中心,选择学习课程后开始学习。学习课时达24课时,即可开始“在线考试”。
7、时满考试:
系统自动累计学习时间,学习课时必须达24课时以上方可考试。6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考试次数不限,直至考试合格为止)
8、完成学习和继续教育登记
考试合格后的会计人员,自行打印《学习报名单》和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县财政局执法大队领取贴花。县财政局执法大队将定期注册所学年度继续教育。学员可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查询继续教育记录。
通过其他形式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龙里县财政局执法大队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其他说明
学习过程中,相关问题可咨询县财政局执法大队,电话0854-5638655
龙里县财政局
2016年7月25日
来源:黔南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