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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实施“五证合一”改革,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作者:黔南人才网 时间:2016/10/9 阅读:365次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从10月1日起,对住所设在贵州省内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来源:黔南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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