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办税服务厅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窗口形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计算机操作、体检、考察、培训、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12名(其中2名驻边阳镇政务服务中心)。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服务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年龄要求在20-35周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普通话流利。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能吃苦耐劳。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有纹身、有吸毒、贩毒史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报名地点: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佘贵飞
联系电话: 0854-4801058,13511945791
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彩照2张。
资格审查
1.工作人员应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10月11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三)计算机操作测试(占总成绩50%)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计算机操作测试对象。若遇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测试。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测试时间为10月12日上午9:00开始,地点待定。
(四)体检
经面试、操作测试合格,按1:1比例进入体检,拟聘用的人员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了解参考人员各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面试及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均为当天公示,考察结果在考察结束后作七个工作日公示。
(七)培训
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岗前试用(培训)。试用(培训)内容为国、地税局税务服务厅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技能。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为临时工作人员,不能作为国家正式职工纳入县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范畴,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接受县国税局、地税局的业务工作安排和指导。
(二)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合同关系(劳动用合同一年一签),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胜任工作的,办理正式用工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除领取相应的工资报酬外,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聘用人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为2200.00元/人/月(不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绩效工资由县国税局、地税局根据聘用人员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不服从安排或从事违法行为,聘用方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需终止合同的,需取得聘用方同意。
六、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确定。
附:招聘税务服务厅人员简章及报名表.zip
罗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