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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黔南州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资格行政许可的公示
作者:www.0854job.com 时间:2021/4/13 阅读:218次

根据《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1〕30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304号)等文件规定,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贵州中联清大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博喻培训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3月申请开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黔南州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2021年3月30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州消防救援支队、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到现场对相应的法人资格、教学及实训场地、教学设备和设施、师资力量、资金投入等资格条件进行了核实和评估。通过核实和综合评估,拟设立学校法人资格、教学及实训场地、教学设备和设施、师资力量、资金投入等具备了《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1〕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304号)等文件规定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批准许可办学。现予以公示:

1.? 办学申请单位:贵州中联清大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博喻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2.拟定法定代表人:姜海珍

3.拟办学校:黔南州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拟办工种: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员

5.拟办学地点:黔南州都匀市归兰山景区及旅游集散中心(原贵航东方机床厂旧址)

公示期为7天(即2021年4月12至4月2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854-8224676。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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