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人选初审推荐方案》文件精神,在民主推荐、自下而上,层层把关,严格考察基础上,经研究,拟推荐“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向鑫同志”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评选对象具体情况附后)。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时间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特此公示。
举报电话:0854-8248063(传真)。
来信地址:黔南州都匀经济开发区匀都国际B栋405(黔南州劳动监察支队)收,邮政编码:558099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
附件:评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向鑫,男,汉族,1987年7月生,湖北利川人,中共党员,现年34岁,2012年7月毕业于武汉纺织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12年9月参加工作,其中2012年9月至2020年4月为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2020年4月至今任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